返回首页
 【公告】 1. 本网即日起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不便之处,请谅解! 2. 所有文章的评论功能暂时关闭,主要是不堪广告骚扰。需要讨论的,可到本网留言专区。 
学界动态
好汉反剽
社科论丛
校园文化
好汉教苑
好汉哲学
学习方法
心灵抚慰
好汉人生
好汉管理
学术服务
好汉网主
说好汉网
English
学术商城
学术交友
访客留言
世界天气
万年日历
学术吧台
各国会议
在线聊天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好汉反剽

就让抄袭剽窃低风险高回报?

作者  |  来源于  |  编辑于2012/5/28 22:42:45  |  浏览  次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人人网+ 分享到开心网+ 分享到百度搜藏+ 分享到淘宝+ 分享到网易微博+ 分享到Facebook脸谱网+ 分享到Twitter推特网+ 用邮件推荐给朋友+ 打印

 抄袭剽窃这件事,中外皆有。而以怎样的态度和手段处置,理应一致,因为道理明摆在那儿:只有施以重拳,让藉此名利双收者名利皆失,这才会有震慑、警示作用——倘若有人试图步其后尘,那么,这就是将付出的惨重代价
  
认定抄袭,赔1000元
  前不久,德国国防部长古滕贝格当年的博士论文被曝剽窃,这个前程看好的政治新星经过一番挣扎,最终被迫辞职。最近,匈牙利总统施米特·帕尔多年前的博士论文也被人揭出问题,说其中17页内容与某学者的一篇文章相同,又有180页与另一专家的论文部分一致。总统当然不认账,但授予他博士学位的泽美尔魏斯大学决定摘掉他那顶博士帽,有意思的是,大学有关机构还公布了投票情况:33比4,主张“摘帽”者占了压倒性多数。后来,这个总统也很不体面,很不心甘情愿地被迫辞职。
  我们身边近来也发生了一件事。一名正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突然发现某大学学报刊载的一篇论文好生面熟,仔细一看,这不是自己的本科毕业论文么?于是开始追寻来龙去脉,这一查,结果真滑稽,原来是一个大学教授抄袭了他——好笑啊,堂堂教授,竟连本科生的论文都抄。接着,这名研究生向教授供职的高校举报,但一段日子过去,杳无音信,如泥牛入海;他不甘心,向教授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索赔10万元。
  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过审理,认定教授确实抄袭剽窃,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那么,怎么惩罚呢?法院“综合考虑情况后”,决定判赔1000元。
  舆论顿时哗然。有人惊呼,这哪是对抄袭剽窃的惩罚,简直是对这类行为的“动员令”——就1000元呀!抄袭吧,剽窃吧,大不了花1000元了事。
  这也算惩罚?如此从轻发落,必然后患无穷。
  
“一看二慢三通过”?
  两年前,有人爆料称某个有影响的人物在其著作和论文中大肆抄袭剽窃,引来众人围观,看此事会有个怎样的结局。一开始就有人预料:还不是“一看二慢三通过”!此话怎讲?就是任人揭发检举,我自岿然不动。舆论滔滔之下,自己要“沉得住气”——不必等多久,当一个新的耸动话题冒现,肯定就会“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撑过这一阵,不久便会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果然,真的果然如此。
  有这么一些生动例子做示范,大大小小的抄袭剽窃怎能不层出不穷、没完没了!
  本来,读书人最要紧的是道德自律。而今,其中一些败类却拿别人的东西置于自己名下,还用来骗取各种各样的名誉利益,实在让人瞠目结舌、义愤填膺。问题为何总解决不了?原因在于一些学术机构的领导以为这是“家丑”,而“家丑”不可外扬;同时大家是一个单位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况且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至于更深层次的原因,很可能是某些领导自己也经不起成果是否独自取得、论文是否独自撰写的诘问。可怕的是,有人把这些丑行推给外界环境,说什么“实在是要求发论文的压力太大”,甚至鼓吹“本来就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嘛”,把抄袭说成“过度引用”,真是奇了怪了,按照此理,犯下任何罪行就都能有宽宥的理由。
  古人云:“为国之本,在于明赏罚,辨邪正”、“赏罚不明,百事不成;赏罚若明,四方可行。”当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容忍邪恶,其结果可想而知。
  
“罚不当罪,则不如无罚”
  我以为,当一个人——不管是什么人,有哪怕不多甚或偶尔的抄袭行为,有关单位有关部门也不能轻轻放过。因为这么做,等于发出一个信号,让众人以为这是小事,无所谓;于是仿效,日渐成风。一篇真正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是多年心血的结晶,需要经年累月下苦功夫。抄袭剽窃那可简单多了,尤其在今天的网络时代,什么都容易伸手拿到。现在连个别评上了院士的人也被揭出当年有过抄袭剽窃行为,遑论教授、研究员。他们之所以敢于这么做,因为成本低、风险低而回报高。低成本,指“得来全不费工夫”;低风险,指若被发现也能轻松蒙混过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基本无损高回报。
  古人又曾云:“赏不当功,则不如无赏;罚不当罪,则不如无罚。”对于被“活捉”的抄袭剽窃,惩罚只是区区1000元,那只会鼓励有些人放开胆量、更加毫无顾忌地把肮脏的事情做到底。
  此文写到这里,又看到了报道,一说以色列名作家娜奥米·拉根被判剽窃,法官开出了该国历史上的最高罚单——23.3万舍客勒。折合成人民币是多少?约为40万元;一说罗马尼亚教育部部长伊万·芒被曝以前的论文涉嫌抄袭,该国总理表示,事情一经查实,肯定请他离职。
  看来,抄袭剽窃这件事,中外皆有。而以怎样的态度和手段处置,理应一致,因为道理明摆在那儿:只有施以重拳,让藉此名利双收者名利皆失,这才会有震慑、警示作用——倘若有人试图步其后尘,那么,这就是将付出的惨重代价。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http://wenhui.news365.com.cn/ewenhui/whb/html/2012-05/25/content_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