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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富士康成为跳楼公司说起富士康已经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出现10连跳,整个社会都为之震惊了。据说,有关部门还专门去查过,没有发现血汗工厂的情形。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难道真如富士康自己认为的那样是员工自己的问题吗?我们从中应该反思些什么? 据媒体报道,员工的收入并不是最低,而是处于深圳中等偏上水平,据说员工正常上班可以拿到1000元左右,加班后可到将近2000元/月。这个听上去似乎很合理,似乎民工就应该那么点嘛。但问题是:有些东西公众还不清楚。例如,普通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差多少倍?加班到2000元的工资,员工需要加多少钟点?加班时间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高时数?劳动强度究竟有多大?据说,富士康的工作非常单调,是简单重复劳动的那种。如果这样,是否有人去分析研究过,中国员工能够如此单调地重复劳动的最大和平均容忍度是什么?如此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似乎从媒体报道中尚没有答案。有关部门的调查也不知怎么进行的,如果光去看看,问问,调阅一些资料,那是无法回答这些问题的。所以,成立专家组对富士康进行个案研究,可能是惟一的选择。 富士康之前曾经宣称过,跳楼都是员工自己的问题。但是,1次2次,尚可相信,倘若半年不到已经十连跳,那无论如何不可能纯粹是员工自己的问题。为什么其他工厂没有这么高的自杀率?说明工厂在管理方面肯定有责任的。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富士康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也有道义上的责任:公司对员工关心不够,管理缺乏人性化。这是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之一。你不能把员工当作榨油的机器啊,你在道义上必须把马养好,然后才能让马儿跑好。尽管你给马儿吃饱喂饱了,没有违法,但还要考虑马儿吃好的问题。吃饱是法律规定的,吃好是道义上的责任。另一方面,企业文化可能存在问题。员工间关系,上下级关系,需要润滑;员工业余生活、家庭生活、个人生活等等需要关心。如此等等。不知道富士康是怎样一种企业文化。但从十连跳的事实足以看出,其企业文化存在不少缺陷。 我们应该从这个企业个案中反思一些什么呢?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笔者仅提两点。第一,工人正在逐渐丧失在该工厂主人翁地位,如果所有工厂都这样的话,整个社会的工人主任翁地位将必然受到动摇。因此,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如何对工人主人翁地位予以规制。第二,各级工会组织应该考虑真正站在工人利益立场上关心工人生存状况。富士康是否有工会组织不得而知,但最起码的是,工会没有关心工人。这是有关部门应该给予立即重视的问题,就是说:那么多三字企业,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如何组织起来和更好地开展工作,这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面临这样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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