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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我是一名城管假若我是一名城管,正在街上执勤。突然,我发现两条马路的交叉口上有两个人正在卖西瓜,西瓜放在车上,不时有人骑自行车或者不行路过那里,而买西瓜。你猜我怎么处理的? 我走上前去,没有赶他们走,也没有没收什么东西。而是先打电话通知交警,这里有违章停车;同时,我发现地上有西瓜皮之类的垃圾,一看就是卖西瓜的人留下的,于是我根据乱扔垃圾的处罚条例,开了200元的处罚。罚单开好以后,正要西瓜贩子付钱,交警也来了。交警根据乱停车的违法事实,开了200元的罚单。这一下,卖西瓜的总共被罚了400元。我们没有发生任何冲突,也没有争执。但西瓜贩子却傻了眼。因为他们没有想到我那么彬彬有礼。 不过,西瓜贩子还是拒绝交罚款。其理由是,没有那么多钱。他们说,他们最多只有几十块钱。唉,看他样子,的确没有什么钱。我有些心软了。跟交警商量着该怎么来处理。结果,我们一致同意,打电话到派出所。尽管如此,西瓜贩子还是毫不畏惧,口头说:派出所来了也没有钱。我们也不多回嘴。很快派出所的人来了两个警察。警察什么也没有说,只向我和交警问了些情况。我们分头如实做了汇报。然后,警察打电话回派出所,要求所里在网上查一下两个西瓜贩子的身份证有没有犯罪记录,以前有没有乱设摊的情况。警察局反馈说,此二人没有前科,也没有之前乱设摊被罚款的任何记录。于是,警察把我、交警叫他一边商量,警察说:此二人是初犯,现在他们没有钱,我们就根据其经济能力,总共罚款50元吧,然后我们一起好好教育一下。我们都同意了。 我先发现情况的。所以,先去教育他们二人:乱扔垃圾是不对的,不文明的,违反有关的法规,照道理应该罚款多少,现在考虑到其特殊情况,就网开一面,但以后如果再犯,就坚决照法律办事。接着,交警又对其进行了违章停车方面的教育。最后,警察说:西瓜贩子的违法违章事实已经记录在案,如果第二次被发现再乱设摊,就要严格按章办事;如果第三次发现,就要被拘留7~14天;以后,再被发现,就会行政拘留更长时间......。 我们联合的处理使西瓜贩子无话可说,表示马上离开。最后,他们表示愿意交20元罚款。我们也同意了。按照有关程序,我们出具了发票。他们就走了。我们也撤了。从此,以后,我多次巡逻到此地,也再没有发现这两个西瓜贩子再来此地设摊。对此,我感到很得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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